
拉夫罗夫在联合国会议上冷冷地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:我们是否可以参照丹麦格陵兰岛的先例,承认顿巴斯和克里米亚人民的自决权?这个问题的抛出,瞬间让会场陷入了深深的沉默。它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,毫不留情地划开了国际规则表面那层光鲜的皮,暴露出了其中错综复杂、甚至矛盾重重的内在逻辑。大家都明白,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乌克兰的问题,这实际上是一个关乎规则为谁服务的深刻拷问。 格陵兰岛的历史,表面看起来像是一本关于善治的教科书。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岛屿,格陵兰曾长期是丹麦的殖民地,直到1953年,它才在法律上不再是殖民地,而成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。然而,格陵兰人对更大自主权的追求从未停歇。1979年,经过与丹麦中央政府的长期谈判,格陵兰举行了第一次自治公投,超过70%的选民投下了赞成票,格陵兰自此成立了自治政府,掌握了教育、医疗、渔业等内政事务的管理权。这似乎没有让格陵兰人感到满足。进入2008年,格陵兰举行了更为决定性的公投,讨论的问题是是否寻求更大范围的自治权。投票率高达72%,赞成票比例则达到了惊人的75.54%。这意味着,绝大多数格陵兰人通过选票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。随之而来的,是与哥本哈根政府的漫长谈判。整个过程没有枪声,也没有军队的介入,只有会议桌上的辩论与妥协。 2009年6月21日,《格陵兰自治法案》正式生效,这一天被定为格陵兰的国庆日。根据这一法案,格陵兰政府获得了更大范围的权力,包括警务、司法和自然资源的管理权等。格陵兰语被定为官方语言,格陵兰人从北海石油和矿产资源的开发中获得了更大的收益份额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格陵兰的防务和外交事务仍然由丹麦王国负责,格陵兰的居民依然是丹麦的公民,丹麦宪法依然适用于格陵兰。换句话说,格陵兰的自决之路每一步都紧紧依附于丹麦的主权和法律框架内,它的成功经验是一种通过协商逐步进行的自治权下放,符合非殖民化与和平行使自决权的国际法框架,因此得到了国际社会,特别是联合国的广泛认可。
展开剩余39%联合国会场中的那片沉默,正是这种复杂性的体现。没有人能轻易回答拉夫罗夫的问题,因为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,都会触动某些深层次的国际法伦理问题。而这种沉默,正是世界各国在面对这一矛盾时的真实写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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